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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海关总署颁布第252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颁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治理法子》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商品归类的正确性和统一性,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协议》商品分类目录系统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依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解》以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划定,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行为。!!!
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国度尺度、、、行业尺度等能够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
第三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合用本划定。!!!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该当遵循客观、、、正确、、、统一的准则。!!!
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该当依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现实状态确定。!!!R蕴崆吧瓯ǚ绞浇隹诘幕跷,商品归类该当依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现实状态确定。!!!K痉ā、、行政律例和海关总署规章还有划定的,遵循有关划定办理。!!!
第六条 由统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统一港口并且属于统一收货人、、、使用统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依照商品归类规定该当归入统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K痉ā、、行政律例和海关总署规章还有划定的,遵循有关划定办理。!!!
第七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遵循司法、、、行政律例以及其他有关划定,如实、、、正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八条 海关在审核确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能够遵循《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划定行使下列权势,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予以共同:::
(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
(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有关商品资料,蕴含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掌管;;;
(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化验、、、检验。!!!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迟延、、、回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能够依法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九条 必要时,海关能够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第十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贸易奥秘、、、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该当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且具体列明必要保密的内容。!!!J辗⒒跞嘶蛘咂浯砣瞬坏靡悦骋装旅匚碛苫鼐蚝9靥峁┯泄刈柿。!!!
海关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承担保密使命。!!!
第十一条 必要时,海关能够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解》和国度尺度、、、行业尺度,以及海关化验步骤等,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品质、、、规格等进行化验、、、检验,并将化验、、、检验了局作为商品归类的凭据。!!!
第十二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取样化验、、、检验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参与协助,掌管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并依照海关要求具名确认。!!!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参与,或者海关以为必要时,海关能够径行取样,并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掌管人具名确认。!!!
第十三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实时提供化验、、、检验样品的有关单证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掌管。!!!
第十四条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技术机构该当自收到送检样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化验、、、检验了局。!!!
第十五条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该当在化验、、、检验了局作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J辗⒒跞嘶蛘咂浯砣艘筇峁┗椤、、检验了局纸本的,海关该当提供。!!!
第十六条 其他化验、、、检验机构作出的化验、、、检验了局与海关技术机构或者海关委托的化验、、、检验机构作出的化验、、、检验了局不一致的,以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了局为准。!!!
第十七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化验、、、检验了局有异议的,能够在收到化验、、、检验了局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提出版面复验申请,海关该当组织复验。!!!
已经复验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统一样品再次申请复验。!!!
第十八条 海关发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不正确的,依照商品归类的有关划定予以重新确定,并且依照报关单批改和撤销有关划定予以办理。!!!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发现其申报的商品归类必要批改的,该当依照报关单批改和撤销有关划定向海关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 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确定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该当依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划定提供担保。!!!
国度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度性划定,该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司法、、、行政律例划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景,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二十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就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提出行政裁定、、、预裁定申请的,该当依照行政裁定、、、预裁定治理的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海关总署能够凭据有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拥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并对外颁布。!!!
进出口一样货物,该当合用一样的商品归类决定。!!!
第二十二条 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凭据的司法、、、行政律例以及其他有关划定产生变动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商品归类决定失效的,该当由海关总署对外颁布。!!!
第二十三条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必要批改的,该当实时予以批改并对外颁布。!!!
第二十四条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谬误的,该当实时予以撤销并对外颁布。!!!
第二十五条 因商品归类引起退税或者补征、、、追纳税款以及征收滞纳金的,遵循有关司法、、、行政律例以及海关总署规章的划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划定,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划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遵循《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执行条例》等有关划定予以处置;;;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划定所称商品编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品分类目录中的编码。!!!
统一商品编码项下其他商品编号简直定,依照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划定由海关总署掌管诠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划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颁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治理法子》同时废止。!!!
2021年9月18日,海关总署颁布第252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颁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治理法子》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商品归类的正确性和统一性,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司法、、、行政律例的划定,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协议》商品分类目录系统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依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解》以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划定,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行为。!!!
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国度尺度、、、行业尺度等能够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
第三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合用本划定。!!!
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该当遵循客观、、、正确、、、统一的准则。!!!
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该当依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现实状态确定。!!!R蕴崆吧瓯ǚ绞浇隹诘幕跷,商品归类该当依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现实状态确定。!!!K痉ā、、行政律例和海关总署规章还有划定的,遵循有关划定办理。!!!
第六条 由统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统一港口并且属于统一收货人、、、使用统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依照商品归类规定该当归入统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K痉ā、、行政律例和海关总署规章还有划定的,遵循有关划定办理。!!!
第七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遵循司法、、、行政律例以及其他有关划定,如实、、、正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八条 海关在审核确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能够遵循《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划定行使下列权势,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予以共同:::
(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
(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有关商品资料,蕴含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掌管;;;
(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化验、、、检验。!!!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迟延、、、回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能够依法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九条 必要时,海关能够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第十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贸易奥秘、、、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该当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且具体列明必要保密的内容。!!!J辗⒒跞嘶蛘咂浯砣瞬坏靡悦骋装旅匚碛苫鼐蚝9靥峁┯泄刈柿。!!!
海关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承担保密使命。!!!
第十一条 必要时,海关能够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解》和国度尺度、、、行业尺度,以及海关化验步骤等,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品质、、、规格等进行化验、、、检验,并将化验、、、检验了局作为商品归类的凭据。!!!
第十二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取样化验、、、检验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参与协助,掌管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并依照海关要求具名确认。!!!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拒不参与,或者海关以为必要时,海关能够径行取样,并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掌管人具名确认。!!!
第十三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该当实时提供化验、、、检验样品的有关单证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掌管。!!!
第十四条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技术机构该当自收到送检样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化验、、、检验了局。!!!
第十五条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该当在化验、、、检验了局作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J辗⒒跞嘶蛘咂浯砣艘筇峁┗椤、、检验了局纸本的,海关该当提供。!!!
第十六条 其他化验、、、检验机构作出的化验、、、检验了局与海关技术机构或者海关委托的化验、、、检验机构作出的化验、、、检验了局不一致的,以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了局为准。!!!
第十七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化验、、、检验了局有异议的,能够在收到化验、、、检验了局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提出版面复验申请,海关该当组织复验。!!!
已经复验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对统一样品再次申请复验。!!!
第十八条 海关发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不正确的,依照商品归类的有关划定予以重新确定,并且依照报关单批改和撤销有关划定予以办理。!!!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发现其申报的商品归类必要批改的,该当依照报关单批改和撤销有关划定向海关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 海关对货物的商品归类审核确定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的,该当依照海关事务担保的有关划定提供担保。!!!
国度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度性划定,该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司法、、、行政律例划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景,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二十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就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提出行政裁定、、、预裁定申请的,该当依照行政裁定、、、预裁定治理的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海关总署能够凭据有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拥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并对外颁布。!!!
进出口一样货物,该当合用一样的商品归类决定。!!!
第二十二条 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凭据的司法、、、行政律例以及其他有关划定产生变动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商品归类决定失效的,该当由海关总署对外颁布。!!!
第二十三条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必要批改的,该当实时予以批改并对外颁布。!!!
第二十四条 海关总署发现商品归类决定存在谬误的,该当实时予以撤销并对外颁布。!!!
第二十五条 因商品归类引起退税或者补征、、、追纳税款以及征收滞纳金的,遵循有关司法、、、行政律例以及海关总署规章的划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划定,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划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遵循《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执行条例》等有关划定予以处置;;;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划定所称商品编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品分类目录中的编码。!!!
统一商品编码项下其他商品编号简直定,依照有关划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划定由海关总署掌管诠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划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颁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治理划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治理法子》同时废止。!!!